佘靖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要抓好九项中医药工作 |
| 1月6日,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在2005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报告,在回顾去年的中医药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以后,部署了今年的中医药工作。 |
| 佘靖强调,今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统筹发展能力,继续贯彻《中医药条例》,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加快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要抓好以下九项中医药工作: |
| 一、加快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加大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工作力度 全面实施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在全国遴选若干具有一定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加强建设。各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我局提出的遴选要求,加紧组织推荐,在我局确定建设单位后,要按照建设任务要求,认真督促检查。对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建立一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中医药专业技术队伍。各地要切实按照我局制定的项目管理方案,制定本地区工作计划并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落实到位。 全面落实《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2004~2005)》。贯彻中央确定的“四免一关怀”政策,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的实施,在巩固5省试点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1个省,并严格项目管理,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临床干预与临床科研并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与组织管理,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参与的协调机制,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基地建设,力争到2005年底,初步形成中国中医研究院艾滋病中医药防治中心、部分试点省艾滋病中医药治疗基地和主要高发区中医医疗点相结合的三级协作网络;培养一支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专业骨干队伍,优化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制定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疗效评价标准,组织开展艾滋病中医辨证论治规律的基础性研究和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的临床研究。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中医药纳入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依托中医医疗机构,组建专业骨干队伍,抓好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开展中医药临床治疗工作;加强治疗艾滋病中药制剂的研究和临床科研工作。 整合全国中医药科技、医疗资源,组织协作攻关,继续开展对恶性肿瘤、病毒性肝炎、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充分发挥中医、中西医结合的优势,提高防治水平。积极探索中医药在大骨节病、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中的作用。 二、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提高为农民健康服务的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2004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指导意见》。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作为完善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加以落实,一要落实各项中医药政策,如将符合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补偿范围,将必要的中成药和中草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二要加强对试点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开展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三要组织中医药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农民选择运用中医药预防和诊疗疾病。今年要做到所有试点县都积极推行中医药服务,我局将组织调研、督导,掌握进度,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今年卫生部与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将正式实施,各地要按照规划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监督,完成规划中县级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中要落实中医科、中药房的建设要求。继续抓好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认真组织中西部地区县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中西部地区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 贯彻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中的作用。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落实情况的调研、检查,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中有关中医药指标落实情况的调研、检查;研究制定《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和《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管理办法》。加强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继续组织中医诊疗技术整理与研究项目的实施,验收60项并推广40项。摸索、总结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管理经验。 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组织制定《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纲》,开展对40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开展对1万名乡村医生中医专业继续教育。在实施“城市医师支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医院”项目中,精心组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支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医医院的工作。 三、积极参与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管理 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医药行业要积极参与,深化中医医疗服务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并结合行业的特点,开展中医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和中医药服务价格等政策措施研究,促进城市中医药服务网络的构建与发展。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加大城镇中医药服务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引导区级中医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转化。认真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各地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积极探索提供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中医药服务措施和途径,增加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的广度,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大力开展社区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服务。组织对有中医药特色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试点单位进行复核评估。组织制定社区全科医师(中医)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写工作。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贯彻新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药品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改进管理方式,强化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逐步建立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本地区中医医疗机构服务的功能、价格、费用、质量和管理等信息,引导群众自主择医,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中医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坚持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要认真总结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经验,探索办好中医医院的模式和方法。加强培育和引导,逐步在社会上形成一批影响广泛、中医特色突出、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管理水平高的“名院”;逐步在社会上形成一批中医特色优势显著、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名科”。加强对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技术的总结、筛选和推广。 四、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监测,开展项目建设中期评估。加强重点中西医结合专科建设,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优势单病种的研究。总结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经验,研究提出相关激励政策和措施,鼓励西医人员离职学习中医。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的培养。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进一步完善中西医结合学历教育。 在组织完成“全国民族医药基本情况调研”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发展民族医药的思路及措施。加强民族医医院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开展中期评估工作,抓好藏、蒙、维民族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提高建设质量。组织傣医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加强民族医药文献研究,进一步总结整理藏、蒙、维、傣及其他民族医药的基础理论、学术经验、特色疗法和特色药物,组织藏、蒙、维、傣等民族医药的教材编写工作。 五、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现代化 加强重大科技项目的论证及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做好国家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中医药项目的实施。全面组织实施“中医临床疗效评价关键技术研究”、“中医药疗效及安全性基本问题研究”和“我国名贵珍稀动物药的基础研究”等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重点抓好质量管理。继续做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标准的规范化研究”等局重点专项的组织实施。加强中医古典文献整理,初步建立文献数字化研究平台,加快中医文献数据库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中药资源调查和编目的准备工作。 落实我局所属科研机构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分步推进中国中医研究院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管理制度建设,组织修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验室分级评审办法及分级标准》,组织制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管理办法及其建设标准》。贯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全国六个片区的培训工作。组织制定民间献方献药管理办法和筛选研究方案。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中医药教育资源,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与人事部、卫生部共同做好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中期评估,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回顾调研,各地要对本地区开展的师承工作进行调研总结。组织开展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的整理研究,重点挖掘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传承方法。与教育部共同研究制订中医药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开展中医药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及有效形式研究。修订《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制定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建设一批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总结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认真总结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经验,完成重点学科中期评估工作,在全国建设一批学科研究方向稳定、学术水平较高、队伍结构合理、管理水平居前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带动中医药学术水平的发展。 六、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 各地要继续加强《中医药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认识,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把条例中有关保障和规范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卫生法制建设,继续与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共同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法(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制订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发挥作用的实施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情况调研。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完成《中医药标准化建设规划》的编制,研究构建中医药标准体系、中医药标准监测评估和信息网络平台。继续开展一批中医药管理和技术标准项目。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是中医药行业的一件大事,各地应积极参与,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中医药发展所需的标准化建设项目,组织承担相应的任务。 积极参与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开展加强中医执法监督管理的研究。进一步加强中医执法监督管理,规范中医医疗行为。总结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认定、考试及执业注册等方面的情况,继续做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修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研究我国中医类别专科医师培养和准入制度。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批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中医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加强中医执业医师的注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市场监管,整顿中医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进一步扩大中医药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继续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加强与国外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重点落实已签署的中医药领域双边协议或备忘录。举办区域政府论坛,推进中医药立法、教育、医疗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交流。继续开展中坦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政府间合作。加强与欧洲等发达国家在治疗疑难性疾病方面的合作。巩固并发展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在传统医药方面的合作,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在我国设立的传统医学合作中心开展工作。举办国际传统医药治疗艾滋病学术会议,适时在国外建立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合作基地。 加强中医药对外宣传,及时介绍我国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展,有计划选择和推荐一批反映中医药优势和特色的项目向海外传播。加强对各国传统医药法规政策的研究。分步实施中医药标准、知识产权和人才国际战略,着重培养外向型实用人才,组织落实中医药“引智”和境内外培训工作,提高质量,注重实效。 巩固和发展中医药领域国际民间交流与合作。在政策、信息、组织等方面,加强对全国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鼓励中医药教育机构在海外合作办学,特别是开展中医药学历教育。继续鼓励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地区)建立或联合建立中医医疗机构,扩大中医医疗的国际市场。吸引国外的科研机构和科学家参与我国中医药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 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完善《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有关中医药内容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中医药政策、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以及开拓中医药国际市场等方面的合作。 八、加强行业医德医风建设,做好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 加强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一是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组织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的活动和学习吴登云、李素芝等先进典型的活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教育共产党员要做救死扶伤、爱岗敬业的模范。在全国建设一批中医药行业医德医风教育基地。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三是开展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积极探索构建教育深入扎实、制度严密科学、监督职责到位的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体系。四是严肃查处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纪律、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进一步做好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强化中医药行业新闻宣传意识,建立中医药新闻宣传各项制度,培训中医药行业宣传专兼职人员。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通过新闻出版、影视音像等各种传播媒介和途径,在全社会宣传党的中医药政策,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性以及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的地位、作用和优势。年内与中央电视台合作,组织摄制中医药电视系列片,在《健康之路》栏目开设专栏宣传“名院、名科、名医”。组织记者深入基层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采访调查活动。开展中医药行业文艺汇演活动,向社会展示行业风采。 九、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强发展战略研究 组织做好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十五”计划执行情况,深入了解全国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深刻认识中医药事业与人民群众需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全面分析中医药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深化改革、继承创新、求真务实的理念和精神,确定“十一五”期间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及项目需求。 要认真落实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体现中医药事业与卫生事业协调发展,中医与中药协调发展。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提高中医药对社会的贡献率。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论证。 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我局已确定了一批中医药重点课题和政策研究项目,年内完成“中医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和中医药人才战略研究的研究报告,组织开展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医疗服务模式、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中医发展经济政策等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部分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承担了相应的研究任务,希望大家能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
本文摘自《中国中医药报》 |